歌曲《两只蝴蝶》等作品曾经风靡一时。但围绕着《两只蝴蝶》等音乐作品的彩铃使用问题,3家公司却展开了一场长达10年的诉讼官司。10日下午,此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法院判定维持原判。2003年4月,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鸟人公司)与龙乐公司签订音乐作品代理协议,但对于授权的作品范围约定不甚明确,并约定双方因协议的任何争议通过仲裁解决。2004年10月,鸟人公司制作涉案的《两只蝴蝶》等三首歌曲。同年11月经龙乐公司授权万讯通公司开始销售上述歌曲彩铃。12月鸟人公司向龙乐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双方代理协议。鸟人公司认为龙乐公司依据2003年的代理协议并未取得涉案歌曲的授权,因此万讯通公司、龙乐公司构成侵权。龙乐公司则认为代理协议系一揽子取得鸟人公司所有拥有版权的作品。至此双方拉开了10年司法审查的序幕。去年8月,朝阳法院作出本案的一审判决,在双方仲裁结论的基础上,认定龙乐公司、万讯通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判决赔偿鸟人公司经济损失135万元。龙乐公司、万讯通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最终法院判定维持一审原判。
近日,歌曲《两只蝴蝶》的著作权 10 年官司终于落幕。庞龙作为演唱者,被判不构成侵权。
《两只蝴蝶》曾是一首广为传唱的流行歌曲,其词曲作者是牛朝阳。2005 年,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获得了《两只蝴蝶》等多首歌曲的著作权,并将庞龙诉至法院,理由是庞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夜总会等场所演唱《两只蝴蝶》,侵犯了著作权。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庞龙败诉,庞龙不服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 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了此案,并于 2017 年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和二审判决,判定庞龙不构成侵权。
这起著作权官司历时 10 年,最终以庞龙胜诉告终。这一判决结果也为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对于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个人版权登记山东logo版权申请加急logo版权如何申请登记版权服务商标注册代办版权登记代办湖南漫画版权申请抖音版权版权申请时间河北商标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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