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网络重点领域,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力度,查处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大要案件。为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发布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1. 天津谭某某运营盗版网络文学APP案2022年4月,根据巡查线索,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以来,谭某某以合法公司为掩护,指使他人利用自行编写的爬虫软件从国内知名网络文学网站盗取网络文学作品1万余部,投放至自行设立的APP中运营,并注册多家空壳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投放广告,非法获取会员费、广告费7500余万元。目前,已批准逮捕6人,取保候审9人。点评: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并通过空壳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犯罪行为隐蔽。侦办过程中,执法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分析寻线追迹掌握犯罪团伙的全部网络链条,对查办类案具有借鉴意义。2. 山西郝某某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根据关联案件获得线索,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9月以来,郝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购进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200余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组织人员制作侵权盗版品2万余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非法牟利,非法经额达200余万元。2022年7月,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点评:强化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是剑网2022专项行动重点领域。本案作为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被列为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进一步理清了剧本杀版权保护的边界,有效震慑了剧本杀等新型版权侵权盗版行为,为新业态侵权案件查办提供了良好探索。3. 黑龙江钟某某等网络销售侵权教辅图书案2022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11月以来,钟某某、袁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印制并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中小学教辅图书,违法犯罪网络涉及22个省区市,查扣半成品盗版图书15万余册,盗版图书生产设备47台,涉案金额1亿余元。目前,钟某某、袁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点评:该案是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多地案情交织互涉,侵权数量大、案值高、跨区域,执法难度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多地区、多部门衔接紧密,为加强两法衔接和跨区域执法协作树立了标杆。4. 上海、江苏联合查办车载U盘侵权案2022年78月间,通过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转和举报线索,浦东公安分局与苏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吴江区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1月以来,张某某犯罪团伙与温某某犯罪团伙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获取大量音乐作品,并将侵权盗版音乐存入U盘等载体通过网络电商平台以几元至数百元不等价格非法销售牟利,涉案金额近1亿元。2022年11月,已对3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点评:该案为跨区域侵犯音乐著作权刑事案件,案件查办中上海、江苏两地警方成立联合指挥部,共同制定抓捕方案统一收网,不仅成为打击网络盗版音乐的典型案例,也为版权执法部门跨区域协作行动提供了范式。5. 安徽邓某某网络传播院线电影案2022年6月,根据公安机关移转线索,芜湖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下半年以来,邓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设立网站擅自向公众提供动漫、电影、电视剧等共计230部作品的高清在线播放服务,其中包括51部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中的影视作品。其通过境外广告商网络投放广告等方式非法牟利,并以境外虚拟货币形式结算。2022年9月,邓某某被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点评:该案通过爬虫软件集成技术网上抓取视听作品,利用翻墙软件招揽境外广告商并使用境外虚拟货币结算,作案手段隐蔽。执法部门通过调取网站服务器、后台管理信息等方式,对当事人提供侵权作品的路径、规模及收益等进行了充分调查取证,为办理网络侵权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了有效借鉴。6. 福建刘某某微信小程序侵权案根据投诉线索,福州市公安局在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昆山某公司盗取福建某公司小程序源代码,修改后制作6款小程序通过社交软件运营非法牟利,非法经营额约25万元。2022年,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某等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0万至120万元不等。点评:该案是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虽涉案金额不高,但体现出版权执法部门不断适应版权保护新形势、探索新技术版权保护的态度和能力。在案件查办中加强两法衔接、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作出侵权认定,可为类案查办所借鉴。7. 浙江黄某网络传播电子书案2021年9月,根据报案线索,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以来,黄某等成立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扒书等形式盗取电子书,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权盗版电子书秘钥,涉及电子书20余万部,非法经营额100余万元。2022年8月,已对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点评:该案以公司形式实施侵权盗版,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涉案人员多、受众面广,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该案的查办,有效揭露了网上销售盗版电子书的行业潜规则。8. 河南某文化传媒公司网络传播短视频案2022年10月,根据报案线索,南阳市桐柏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发现某文化传媒公司窃取他人拍摄并制作的100余部、1000余集短视频,进行网络传播非法牟利。经过哈希值比对,认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侵犯他人著作权。2022年12月,该文化传媒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点评:短视频侵权盗版成本低、危害大,并且频发多发,强化其版权治理是剑网2022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该案通过对侵犯短视频著作权违法行为的打击,有效震慑了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9. 重庆童某某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2022年2月,根据国家版权局移转线索,云阳县公安局在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春节期间,童某某连续盗录多部春节档院线电影,并上传至自行设立的网站向公众播放,通过社交软件与湖南、湖北、甘肃等10余个省市的18人组成销售网络牟取非法利益。2022年1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500元。点评:该案是剑网2022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双跨案件,是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及通过网络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典型案件。办案人员扩线深挖,实现盗录、传播、销售全链条打击,对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10. 宁夏朱某某网络传播盗版案2022年5月,根据网络巡查获得线索,石嘴山市平罗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以来,朱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在境外搭建引流网站诱导网民充值注册VIP会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影视作品10余万部、电子书近100万部通过网盘及社交群组给VIP会员分享,牟取非法收益。目前,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点评:该案是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涉案作品数量巨大,线索获取、取证固证等方面均存在难度。该案的查办充分体现了我国西部地区版权执法部门查办网络侵权案件的担当与能力。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发布“剑网 2022” 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为进一步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近日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 2022”专项行动,聚焦广大创新主体版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规范发展与打击惩治并举,开展多轮次、多部门、多形式的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全链条保护,有效维护了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打击短视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制品行为,打击使用“爬虫”技术非法抓取、传播他人作品行为,多维度治理网络文学、游戏动漫、网盘、应用商店等重点领域及电商平台版权乱象,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大要案件。
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布“剑网 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涵盖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影院偷拍盗录、图片公司版权维权、教科书侵权盗版、网络外挂制作运营、NFT 数字藏品侵权、网盘侵权盗版、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使用网络“爬虫”技术非法抓取影视作品、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类型。这些案件在网络平台未经授权大量传播侵权作品,或以技术手段规避法律,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快版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快版权公司通过其运营的“快版权”平台对海量原创作品进行监测、确权、维权。北京字节跳动公司运营的“抖音”平台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使用快版权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北京快版权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字节跳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1500 余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侵害北京快版权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北京字节跳动公司赔偿北京快版权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 余万元。
2.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陈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腾讯”视频平台享有涉案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深圳市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陈某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影视大全”APP 上向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市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陈某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 余万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深圳市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陈某侵害腾讯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深圳市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陈某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00 余万元。
3.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诉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享有《葫芦兄弟》《黑猫警长》等作品的著作权。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其运营的“西瓜视频”APP 向用户提供《葫芦兄弟》《黑猫警长》等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1000 余万元。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200 余万元。
4.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诉江苏新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经授权取得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江苏新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使用涉案作品作为配图,以作宣传推广。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请求法院判令江苏新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10 万余元。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江苏新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侵害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江苏新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赔偿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1 万余元。
5.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淘满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阿狸”等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江苏淘满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萌推”APP 上销售印有涉案作品形象的玩偶。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江苏淘满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 余万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江苏淘满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作品发行权,判决江苏淘满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10 余万元。
6. 胡某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胡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两款计算机软件,通过互联网下载、出售上述侵权软件,通过 QQ 群、淘宝店铺等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 26 万余元。胡某还通过网盘分享的方式,非法传播上述两款侵权软件。案发后,胡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对胡某提起公诉。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 万元。
7. 江西某公司侵犯剧本杀著作权案。江西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其开发的“剧好玩” APP 平台,向用户提供《年轮》《漓川怪谈簿》《孤城》等多部剧本杀作品的复制件及在线阅读服务。江西某公司还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广涉案 APP 平台及相关剧本杀作品。2021 年 8 月,执法部门对江西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涉案剧本杀作品 414 本,违法经营额 150 余万元。江西省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50 余万元、罚款 150 万元的行政处罚。
8.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破获“11·12”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工作发现,有人通过网盘群组,非法传播、售卖多部影视作品资源。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立案侦查,打掉多个非法传播影视作品资源的网盘群组,抓获犯罪嫌疑人 20 余名,查获涉案影视作品 4000 余部,涉案金额 100 余万元。
9. 江苏南通警方破获“4·1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作发现,有人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某影视 APP 内的影视作品资源。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立案侦查,发现一个利用“爬虫”技术非法抓取影视作品,并通过网盘群组、电商平台等销售牟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20 余名,查获作案用电脑 30 余台、手机 100 余部。
10. 安徽阜阳警方破获“1·13”侵犯著作权案。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工作发现,有人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盗版图书。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立案侦查,打掉 3 个销售盗版图书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9 名,查获侵权盗版图书 15 万余册,涉案金额 500 余万元。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影院偷拍盗录、图片公司版权维权等领域及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通过网络售卖盗版影视资源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巩固网络文学、游戏动漫、网盘、应用商店等领域的工作成果,不断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推动构建版权保护大格局,维护版权行业创新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