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有设定年限吗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的保护期限有如下规定:首先,对于自然人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来说,其实际保护期限为该自然人终身以及在其去世后的50年内,最终截至日期定格在该自然人逝世后的第50个周年的12月31日。若该款软件系由多位人士共同研发而成,则其最终的保护期限以最后一位离世的自然人逝世后的第50个周年的12月31日为准。其次,对于法人或其它形式的组织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而言,其实际保护期限设定为50年整,从软件首次出版发行之日算起,截至时间为软件发布后的第50个周年的12月31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的50年内从未公开发表过,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软件将无法获得进一步的版权保护。《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二、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何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从根本上来说,软件著作权与专利在其定义方面便具有显著差异。软件著作权具体是指对于软件开发所取得的特许权力,而专利则是软件研发者在自愿向当地政府提交发明创造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一种法定保护权。此外,无论是在法律依据还是在相应的申请流程中,二者均存在显著的差异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在关于计算机软件作品的法律保护方面,我们需要考虑到各个相关方所处的具体情况并据此制定相应的保护期限规定:对于个人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其图书权及展览权将依法受到直至作者生命周期结束后增加五十年。在确定具体权利归属时,应以最终离世的作者为主体,以此作为计算依据;而对于法人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其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享受五十年的版权保护期。若该法人在这五十年内未能成功发布或公开该作品,那么该作品的版权便自动失去或失效。对于所有这些权利的计算期限,都应当截止于履行本应进行版权登记或是公开的相应年份的12月31日。
软件著作权有设定年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