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涉及专利侵权争议之行政处理案宗常用文件包括如下方面:首先,参与此项程序之材料,诸如启动申请表、提供证明之必要材料等;其次,各方当事人提出之答辩资料;再次,涉及证据调查过程的详尽记录,包含现场访问笔录、实物证据等一系列资料;以及,针对这些证据所进行的严格审查以及最终成果的认定文件;接下来,呈现出的是具有权威性质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以及送达相关方的回执;此外,还包括了关于案件的深入讨论、审议过程的详细记录;最后,与该案件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例如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法律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卷包括什么?
在我国,当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除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外,当事人还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行政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4 个月内结案。那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卷包括什么呢?
一、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应当注明案件类别、案由、当事人、承办人、结案日期、卷内页数、归档日期等。
二、案卷目录
案卷目录应当列出卷内文件的名称、页号。
三、案件来源材料
1.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2. 其他有关材料。
四、立案审批材料
1.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2. 有关证据材料;
3.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需要立案的其他材料。
五、询问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及其他文书送达回证
1. 询问通知书;
2. 口头审理通知书;
3. 文书送达回证。
六、证据材料
1.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2.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七、和解协议
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提交和解协议。
八、中止处理审批材料
1. 中止处理请求书;
2. 有关证明材料;
3.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需要中止处理的其他材料。
九、恢复处理审批材料
1. 恢复处理请求书;
2. 有关证明材料;
3.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需要恢复处理的其他材料。
十、行政处理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1. 行政处理决定书;
2. 送达回证。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1. 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状副本;
2.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
3.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答复状;
4. 强制执行申请书;
5. 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就是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卷所包括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