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如何办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变更是什么,软件著作权变更指的是将已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信息变更,变更内容包括软件名称(全称,简称),著作权人名称,开发完成日期和发表状态以及日期,在官方对变更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变更完成后发放变更证明文件,配合证书进行使用。那么单位名下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以下内容总结了变更各项内容供您参考。申请须知1、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登记的事项做变更或者补充登记。2、允许变更的事项:•软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版本号);申请人可以申请软件版本号的变更,但仅限于版本号前加V或去掉V的变更。•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3、允许补充的事项:•首次发表日期;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后,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4、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软件权利发生转移;•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办理登记步骤1、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证明2、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3、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5、审查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予以补正。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6、获得证明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明。申请人或代理人的
## 单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如何办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当企业因合并、分立、并购、改制等原因发生主体变更时,软件著作权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 **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在线填写申请表后打印,并由单位盖公章。
2.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要提供原件。
3. **变更说明**:需要说明变更事项、理由以及变更前后各具体内容等。
4. **相关证明文件**:
- 企业法人单位的,需要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的,需要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的,需要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的,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5. **代理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相关登记申请,需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以上文件准备好后,需要将其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办理。提交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心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颁发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被补正或不予登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进行补正,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说明。此外,在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之前,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表说明,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以上就是单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的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