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人通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专栏】在上一期文章中,我们已享了2020年新著作权法关于损害赔偿的几个重要变化:变化1损失计算方法调整为: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参照权利许可费;权利许可费也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酌定。变化2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适用惩罚性赔偿。变化3法院酌定赔偿的额度,调整为500元以上500万以下。变化4现次重申责令提交书证的救济途径。显然,只有了解这些变化,才能运用好法律规定,充分保障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新的著作权法至少可以带来如下启示:启示1:如何证明实际损失实践中,如何证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是仅次于证明侵权人违法所得的难度,因此,实践中很多权利人都望而止步,似乎是不管费了多大精力证明权利人损失,总能被找到理由被不予支持或采信,导致很多权利人放弃了这一举证的努力,中政人通知识产权认为,这种做法是极不可取的。实事上,即便在原来的著作权法体系下,即便没有被采纳,实际上也会对法官的裁量产生较大的影响,会影响酌定赔偿的额度,只不过原有的赔偿金额上限仅为50万元,影响不大罢了,但是,在酌定赔偿上限改为500万元后,影响是巨大的。如何证明实际损失?比如销售数额的减小,研发成本等,都可以作为实际损失。这里我们重点强调一下如何证明研发成本,以下证据都可以作为研发成本:软件开发文档、开发人员劳动合同、社保情况、开发人员工资支付凭证、开发人员其他奖励,其他研发费用……其实,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日常管理项目,都可以作为证据。启示2:如何保留好权利许可费用权利许可费用,即销售或许可他人使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收取的费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单价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定要防患未然,在没有出现侵权的情况下,提前准备好至少一个完整的权利许可费用证据链条,至少应该包括: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合同、支付凭证、完税凭证。这一份证据对于出现侵权后具有重大的参考意义。启示3:如何才可能获得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在中央指导文件里已多次出现,在民法典中也有具体体现,本次在新的著作权法中也进行了规定。但是,何为故意、何为情节严重,这些还有待司法实践确认,此不赘述。启示4:如何利用好酌定赔偿,如何规避酌定赔偿的上限酌定赔偿有下限500元,下限对于小作品、小文章可能是利好,但是,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没有用处。相反,酌定赔偿有上限,常常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权利人而言,却是个障碍,对于侵权人而言,却显得有利,大不了赔偿500万元嘛,这个赔偿数额可能远远小于侵权所得,因此,可能对侵权人没有震摄作用,相反还可能增加了侵权人的底气。事实上,酌定赔偿的上、下限,是有法定条件的,仅是其他方法无法确定的条件下才适用。换言之,如果其他方法可能计算出数额,可以不受上、下限限制。因此,如果想要突破500万元的限制,就要求权利人举证。启示5:什么情况下可以应用责令提交书证责令提交书证,虽然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但也不可乱用,因为任何事情都是有机会成本的,提交申请易,具体执行难,会占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一定要会用、善用,用到关键处。2019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书证的,申请书应当载明所申请提交的书证名称或者内容、需要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的重要性、对方当事人控制该书证的根据以及应当提交该书证的理由。因此,一定要判断好哪些是决定性的、关键性的书证,显然与违反所得或损失相关的,才是真正有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的举证和实践,都是非常复杂的,但是,对这些基本原理掌握后同样也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在实践中遇到有疑难复杂问题,可能与我们进行沟通交流探讨。202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的发布,根据该决定,新法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著作权法将对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北京中政人通知识产权将与您解读新的著作权法,以备企业提前准备提前应对。以上是第4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在新著作权法的新思路。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在新著作权法的新思路
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软件著作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新著作权法的实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本文将从赔偿原则、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举证责任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 一、赔偿原则
新著作权法确立了全面赔偿原则,即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这一原则体现了对权利人的全面保护,有利于打击侵权行为。
### 二、赔偿标准
新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赔偿标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或多种标准。这一规定更加灵活,有利于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 三、赔偿范围
新著作权法扩大了赔偿范围,将惩罚性赔偿引入侵权责任。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支付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金。这一规定加大了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 四、举证责任
新著作权法对举证责任进行了调整,规定权利人应当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人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或者权利人的损失与自己无关。这一规定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有利于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新著作权法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和合理,为权利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对侵权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加强自律,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新著作权法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审判水平,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新著作权法在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方面的作用,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