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原创的软件著作权在谈到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时候,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谁享有软件著作权。一、先看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小结一下: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不论作品是否发表,不论作品是否登。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管软件著作权登记与不登记,法律都保护软件著作权,那还登记做什么,不是多此一举吗?让我们再看看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小结一下:意思就是我还必须证明我是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要不然谁凭什么相信你?那我要怎么证明软件著作权是我的呢?再看一下法律规定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小结一下: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书证明力最大,通过国家机关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就可以证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看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样本吧,证书上有软件名称,有权利人,这下可以放心了。那我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就可以了。问题看起来是这样的,但是,仔细的人会再问一个问题,证书上有软件名称,但软件名称相同的软件可能有很多,我的软件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问得很关键,而且在发生了下一个变化后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关键了。看看发生了什么变化: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了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四、本决定施行满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五、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小结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纠纷上诉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软件著作权登记上登记的软件到底是什么,在上诉案件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必然会变得更加重要。结论:在软件著作权机制变革后,我们不仅在关注软件著作权是我的,还必须关注:我的软件著作权所对应的软件到底是什么。展望:下一期,我们将讨论,我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上的软件到底是什么。近期我们将讨论:避风港原则、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方法、管辖等相关具体问题。最后,我们还得打个广告,北京中政人通知识产权,专注著作权五年,电话(微信)18201695125,官网:fuxuelu.com。关键词: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保护上一篇:习近平:中国将引入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下一篇:版权保护正在面临两大可喜变化相关内容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软件著作权登记要多久?一般40天!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在线留言软件著作权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法律规定及立法动态软件著作权网络保护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平台责任网络平台责任案例网络平台责任的启示游戏出版发行游戏资质概述游戏软件著作权游戏版号互联网出版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ICP备案虚拟货币发行软件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律软件著作权保护方案其他版权保护要闻游戏法律法规大全在线登记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下载软件著作权资料下载北京中政人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万达广场D座1111室
# 如何保护原创的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作品享有的一种法律权利。它是一种知识产权,旨在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创作成果,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为了保护原创的软件著作权,以下是一些建议:
## 一、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保护软件著作权的重要手段。通过登记,可以在法律上确立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证明软件的创作时间和作者身份,为维权提供有力的证据。
## 二、加强软件的保密措施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要加强对软件源代码、设计文档等重要文件的保密措施。可以采取加密存储、访问控制、人员管理等措施,防止软件被非法获取和复制。
## 三、建立健全的软件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软件管理制度,对软件的开发、使用、分发、维护等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软件的版权归属、使用权限、保密要求等,防止软件被滥用和侵犯。
## 四、加强软件的监测和维权
加强对软件的监测,及时发现侵权行为。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五、遵守法律法规
在软件开发和使用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要抄袭他人的软件作品,不要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权。
总之,保护原创的软件著作权需要软件开发者和使用者共同努力。只有加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才能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