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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侵害他人著作权
2024-12-22

一、哪些不属于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北京手机壳设计版权登记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数字音乐版权注册平台版权登记在哪里办理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山东版权局版权登记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著作权诉讼的诉讼时效多久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3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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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以下不属于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内容均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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