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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权收入转让增值税有望免征
2024-12-23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明确电影企业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据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免征增值税范围包括: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等。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通知》还明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3年内免征增值税。转让电影版权收入将免征增值税
为进一步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电影行业增值税政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电影行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电影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方收取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方收取的电影票房收入,免征增值税。申请专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商标版权注册加急ppt模板版权注册广东插画版权登记版权代办申请浙江商标版权登记江苏ip形象版权登记北京插画版权申请版权申请注册入口四川饰品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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