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全影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在线客服
网络作者实名利于版权保护
2024-12-23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将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制度。意见出台后,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29日就《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针对讨论较多的网络作者实名注册制,宋建新表示,实名制的推出有利于鼓励原创,保护自有知识产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利于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改善当前网络文学领域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现象。目前,管理规范的网络文学出版网站基本都已在内部实行实名注册制度。作者在网站前台发表作品时,可以自愿使用网名、笔名,只是在后台注册时必须使用实名。网络文学网站则具有对作者信息严格管理和保密的义务。宋建新说:这与传统文学出版署名要求并没有任何区别,就像你戴着面具跳舞,可以换各种各样的面具,但是脚下踩的地方一定是实的。《意见》中还要求,将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此,宋建新认为,网络文学编辑岗位非常重要,作品好坏、是否有前途、有没有读者和市场价值,都先由编辑做出判断。所以,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很有意义。宋建新表示,目前网络文学已经进入了全版权深度开发及运用的新阶段,网络文学成为与图书影视、戏剧表演、动漫游戏等相关产业的源头性内容资源。据不完全统计,20112014年网络文学共有161款作品的影视版权售出;20122014年有50多部转换为游戏产品。例如网络文学作品《步步惊心》实体出版码洋超过千万人民币,被改编成影视剧热播,形成了过亿的产业链规模。宋建新表示,总局鼓励网络文学网站积极探索版权运营模式,拓展版权在数字阅读、传统出版、影视改编、动漫游戏制作等领域的深度开发和多重使用。总局还将积极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网络文学用户数已达2.89亿,较2013年底增长1498万人,网民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5.8%,可以说近一半网民正在阅读网络文学。从产业规模上看,2013年网络文学收入规模达到46.3亿元,预计在2015年突破70亿元。同时,网络文学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的突出问题,制约了网络文学健康有序发展。网络作者实名 利于版权保护
网络作者实名利于版权保护。浙江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江苏插画版权申请加急湖南产品宣传图版权登记广东书法作品版权注册登记版权服务湖北纹身贴版权登记版权申请入口官网网址申请版权的条件有哪些山东作品版权登记服饰版权登记加急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18953690771,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

扫一扫
二维码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2
添加专属微信顾问
客服电话
18611913241
在线全影知识服务
咨询问题
联系方式*
提交咨询
全影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十五年
咨询热线
13626360901